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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司法:全面部署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作者:莫小松   发布时间:2012-12-21 11:00:09


    12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在南宁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总结和全面铺开工作会议,总结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研究部署在全系统全面铺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初步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纵向一体、横向联动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今年4月份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将梧州市司法局、钦州市司法局、女子监狱、宜州监狱、贵港监狱、女子劳教所等六个单位确定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地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措施。经过试点,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明显增强,拓展和丰富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内容,进一步形成了反腐倡廉工作合力,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说,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是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控制的过程。全区各级各单位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这一次会议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领导和指导。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好宣传发动,消除思想疑虑,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查找各自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要加强分类指导和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并定期进行检查,真正发挥防控措施的效用,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生。

    赵波强调,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全面实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评以及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对策措施,切实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振林主持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韦乃扬、王惠琴出席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启春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作全面部署。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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