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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家事法庭”谱写柔美审判新乐章
作者:陈华婷   发布时间:2012-12-21 13:42:4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女子家事法庭”坚持和谐司法,积极倡导亲民爱民、温情调解的柔性审判方法,利用女性干警特有的“耐心、细心、热心”,倾力化解各种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谱写柔美的审判乐章。

    七旬老人闹离婚  法官调解促和好

    67岁的张大妈因家庭琐事与老伴发生争吵,一气之下竟将老伴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原来,张大妈和老伴李大爷从农村搬到县城跟随儿子媳妇一起居住生活,原本就爱好音律的李大爷自进城后就常跟朋友到小区附近的文化广场吹拉弹唱,有时候一出门就是一整天。久而久之,张大妈就开始怀疑李大爷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两人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经儿子从中调解,张大妈和李大爷的关系略微有所缓和。但今年9月份,老俩口又将此事翻腾出来,两人“对簿公堂”。

    法院受理该案后,“女子家事法庭”的法官多次到两位老人的家中与其沟通交流,并联系他们的子女和亲戚朋友作他们的思想工作,劝导两人珍惜四十年的夫妻感情,重新和好。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亲友的劝解下,两老坦诚交流,澄清了事实。张大妈的心结解开了,最终愿意同意撤回起诉,一段持续了四十年的夫妻之情终于得以维系下去。

    重男轻女引发赡养推诿  法官倾情维护老人权益

    王老汉早年丧妻,三个女儿和儿子王冬全由其一个人独自抚养成人。受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王老汉从小就偏爱儿子,对三个女儿则不理不睬。为了供儿子上学,王老汉早早就打发三个女儿外出打工挣钱。随着三个女儿的相继出嫁,儿子也成了家。王老汉原以为儿子结婚后自己将能好好安享晚年了,但谁知儿子结婚后对王老汉的态度愈来愈冷淡,特别在今年年初王老汉病重住院期间王冬不仅从未去探望,更未给过一分医药费用。王老汉出院后,多次要求儿子给医药费和赡养费无果,无奈下只得将四个子女起诉到法院。

    在立案后的第二天,“女子家事法庭”的法官即驱车到当事人家中。调解过程中,四个子女对王老汉的赡养问题总是互相推诿,拒绝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可怜的王老汉只能在一旁泪如雨下。面对此番景象,女子法官决定转变调解方式,软硬兼施。首先严厉指出四被告的错误,再以重唤亲情作为切入点,耐心阐述中国的伦理道德,并结合案例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不承担赡养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近5个小时的调解,在亲情和法官的感化下,四个被告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儿子王冬自愿承担起对王老汉的生活费;王老汉的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四个子女平均分担。调解笔录签好后,王老汉拉着法官的手声泪俱下地连声感谢。望着四个子女搀扶老人渐渐远去的背影,女法官们才露出欣慰的笑容。

    女陪审员参加调解  四诉离婚案一朝平

    原告何某力与被告黄某花婚后育有一女。婚后两人经常吵闹,以致何某力从2009年起连续三次提起诉讼,要求与黄某花离婚。为维持原、被告濒临破裂的夫妻关系,法院先后主持双方调解和好、动员撤诉及判决不准离婚。今年7月15日,何某力再次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与黄某花离婚。

    其实经过四年的反复折腾,被告黄某花也很清楚她与何某力的夫妻感情早就已经完全破裂了,但顾虑到原、被告双方都是同个村屯的人,若离婚村里定会惹来许多闲言碎语,且离婚后她一个女人家很难维系生活。于是,黄某花对于法院的调解一推再推,并提出一些苛刻的要求难为原告。

    为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女子家事法庭”的法官邀请了在社区妇联工作的女人民陪审员韦大姐一同参加案件的调解。经过主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法理释明和耐心细致的教育说服,被告勇敢地面对了离婚的现实。

    清官明断家务事  巾帼不比须眉弱

    “女子家事法庭”由1名女子法官和一名女子书记员组成,自今年3月份设立以来,通过和风细雨的调解方式方法,共调解审结婚姻家庭案件73件、撤诉15件,调撤率占同类案件的90%。在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倾注的是她们司法为民的赤诚之心,彰显的是她们对职责的坚守。她们没有拿过当事人的一针一线,审理的案件没有一件被投诉、改判或发回重审。巾帼不让须眉,她们的用心付出,挽救濒临崩溃的家庭40多个,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二十万元以上,为老弱病残的妇女儿童减免缓诉讼费用近2万元,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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