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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收回难 法院调解见成效
---黎平法院成功调解16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2-12-21 15:25:33
本网讯(吴萍供)
目前,年关将近,正是银行收贷的高峰时期,收贷困难是各银行都面临的难题。黎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也深受其苦,在向借款人发出催收贷款通知书后收效甚微的情况下,为了收回多年的呆账,只有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催收。
2012年,黎平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受理了该类案件共16起,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原被告思想工作后,16其案件全部都已调解的方式结案,大部分案件都能当庭兑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2年10月19日立案受理的原告黎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李某于2006年6月24日向黎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永从乡信用社借款20000元,用于购车,并用营运收入作担保,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因被告超期未还,所以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及时归还借款及利息。承办法官与被告沟通后得知,被告李某贷款购车后,由于经营不善,所借贷款全部亏损,但被告愿意配合偿还借款,只是无力足额偿还本息。了解到此情况后,承办法官又及时与原告联系,告知原告目前被告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诚意,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原告与被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某于201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借款本息25000元,剩余借款利息及到期罚息原告表示放弃。 以该案例为基础,该庭对黎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的其余15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兑现,协助信用社收回了多笔呆滞贷款。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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