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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苏区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12-12-24 15:12:42


     本网讯(通讯员 刘为嵩)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立足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将于都打造成为经济振兴试验区、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区、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苏区干部好作风模范区的战略定位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五年上台阶、八年大跨越”的发展目标,服务苏区振兴发展。

    出台《服务和保障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争当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先行者的十五条措施》,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产业和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打造民生审判工程、服务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保障改革创新、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方面着手,采取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众型违法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以及欺行霸市、漫天要价、强揽工程、阻工闹工等违法犯罪行为,扭转社会风气,助推赣南苏区振兴。

    该院开展以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为主旨的“重大项目服务月”活动。通过设立重大项目司法联系点,选派业务骨干跟踪服务重点优势产业、基础设施项目、中心城区建设,通过提前介入、诉讼指导、优先立案、加强调解、快速执行、严打涉企犯罪等九项措施,积极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该院坚持能动司法,与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建立定点法律服务制度,帮助培训法务工作人员,依法解决有关涉法问题,提高依法经营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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