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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院注重提高司法人员素质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2-12-24 15:05:46


     本网讯(范世林 张瑞林)   按照中央有关“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总体要求,今年以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干部自主选学的相关要求,本着“注重培训提素质,通过提素促审判”的原则,先后在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山西大学举办了三期法院系统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在年初制定《2012年全省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过程中,山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明确指出,法院干部的自主选学工作,要立足于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保障全省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学俊要求教育处认真进行问卷调研,切实掌握干部的能力素质状况,进一步增强干部自主选学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同时,政治部领导还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并做好思想动员,珍惜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的契机,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全力以赴做好自主选学工作。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院财务装备、后勤部门等全力支持,通力协作,保证了选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干部自主选学工作中,山西高院政治部教育处坚持了“两个结合”。如,在培训地点的选择上,做到省内培训和省外培训相结合。在立足省内院校培训的同时,主动走出去,让法院干警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今年以来,先后在浙江大学举办了“全省法院系统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高级研修班”,在山西大学举办了“全省法院干部综合素质与能力提升培训班”,在武汉大学举办了“山西法院系统经济转型发展与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累计培训人数近300余人;在培训人员的安排上,做到省院机关和系统培训相结合。在做好省法院机关干部自主选学工作的同时,全省法院系统一盘棋,加大对中、基层法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自主选学的监督、指导的力度,以此带动全省法院系统干部自主选学工作的良性发展,今年省院机关自主选学培训人数为120余人,中、基层法院培训人数达160余人。

    据了解,培训内容紧贴法院工作实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突出,收获明显,反响良好。在培训内容的安排上,高院政治部教育处多次和培训学校协商,精心设置培训课程,紧贴法院干部需求,创新培训形式,大大增强了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及实践性。在培训期间,还安排干警们参观革命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等有意义的革命历史和传统教育。由于培训形式灵活多样、扎实有效,得到了全体干警的普遍赞誉。干警们十分珍惜学习培训的机会,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管理,上课专心听讲,认真笔记,现场教学时踊跃提问,积极发言,主动和老师探讨交流,充分展现了山西法院干警求知若渴、自觉自律的良好形象。

    在培训中,要求每个学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体会。从学习心得中可以看出,每个学员都有不同的感悟,都有较大的收获。如,政治部龚景华副主任《关于对提升法院干部人文素养的一点思考》,从培训学员和政治部领导的双重角度谈到了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思路,为法院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审委办主任刘硕才的《武大学习有感》,提出了“幸福牵涉信仰”,“理解不能盲从”,“问题就是问题”的文章,让人深思。参训的干警普遍反映,培训教育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强化了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完善了自身知识结构。大家认为,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审判工作,必须坚持把审判工作放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全局中来谋划,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奋斗目标,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的中心工作。大家表示,要把学习培训收获转化为今后工作的动力,为保障和服务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山西高院政治部将一如既往地按照省委组织部和高院党组的要求,完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的培训力度,在干部选学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上做文章,用实际行动切实把全省法院系统干部的自主选学工作做得更好,以不断提升法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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