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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他人玩暧昧 妻子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2-12-25 15:58:43


     本网讯(胡应军)   江西一女子因为与丈夫性格不合,且丈夫与他人有暧昧关系而导致夫妻经常吵架,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2年11月13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准予原告赵凌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告赵凌诉称,其与被告杨阳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且被告以前与他人有暧昧关系,导致夫妻经常吵架。现夫妻感情已破裂,故坚决要求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6年2月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双方于2010年8月31日在永修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婚前经人介绍认识仅3个月,感情基础一般。婚初,因琐事不合等,双方吵嘴打架。近几年,双方因在不同地方务工等原因,聚少离多,因缺乏必要的情感沟通,夫妻感情已日渐淡薄。现被告又因原告曾与他人有暧昧关系而与原告打架。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前感情基础一般。婚初就因琐事不合吵嘴打架,夫妻关系已开始出现裂痕。近几年,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双方聚少离多,加之缺乏必要的情感沟通,夫妻感情已日渐淡薄。现被告又因原告曾与他人有爱昧关系而与原告打架,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本院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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