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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藏身宾馆毒品交易被人赃俱获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12-25 15:20:57


     本网讯(蒋德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犯罪分子郑敏华藏身宾馆搞毒品交易,以为人不知鬼不觉可以相安无事,但最终逃不过法网。田林县人民法庭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郑敏华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5日21时许,广西田林县乐里镇的陈东升联系被告人郑敏华购买毒品,后被告人郑敏华携带6小包毒品到田林县城的众旺旅社二楼过道处,以每小包50元的价格将两小包毒品卖给陈东升,双方交易结束后转身下楼时被公安人员人抓获,公安人员从陈东升身上缴获2粒净重0.04克的毒品,从被告人郑敏华身上缴获4粒净重0.1克的毒品。经鉴定,缴获的毒品可疑物为海洛因。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敏华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非法贩卖海洛因,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郑敏华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田林县人民法院于近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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