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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校园伤害案件增多的建议
作者:赵增强   发布时间:2012-12-26 11:14:13


    近年来,校园及留守儿童意外伤亡事故和侵害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刑事犯罪呈上升趋势。邢台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分析认为,导致校园及留守儿童受到不法侵害的因素有三。

    一、留守儿童大多缺乏安全教育、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打工,大多由爷爷奶奶代管,平常很少受到起码的安全教育。幼儿园和学校也较少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对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水火无情等常识传授极少,对地震、水灾、火灾、突发疾病、动物袭击、抢劫等突发性事件不知如何应对,以至于留守儿童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意外伤亡事故频发。

    二、外出务工的家长和学校缺乏对留守儿童安全保护的对接措施,给留守儿童意外伤亡和侵害儿童犯罪埋下隐患。学生上学、放学大多独来独往,无人陪护,这也是留守儿童发生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三、儿童野外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或缺乏起码的安全警示标记,许多野外河塘、枯井、危桥、临时便桥、悬崖、野生动物出没地等危险地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以致一些留守儿童误入险境而不知。

    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早日作出相关规定。加快校园安全立法,进一步完善有关校园伤害案件处理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手段规范和调节学校、家庭、社会,在保护、管理、教育学生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对于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在立法上还有不完备之处,实践中相关法律又存在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问题;应不断完善,现在处理该类案件,大多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确定学校责任,但是该办法是教育部的部门规章,目前在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大。

    二、建议公安、工商部门采取严厉措施整治学校周边和农村地区的经营、治安环境,可采取在学校附近设立治安执勤室或报警点、加强校园周边巡逻等方式,达到震慑违法犯罪的效果,为留守儿童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议学校加大普法和安全教育。学生的法制教育,应该从各级学校都引起重视,从小培养法律意识,教育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而增强法律素养。高校要在法制教育中,改进方法,教师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在教学方法上着眼于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抓住学生心理特征,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深受法制熏陶。同时针对农村的小学“留守儿童”尝试探索的“代理家长”制度,鼓励老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完全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变化,这一做法对孩子成长具有积极意义,

    四、建议政法部门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把预防学生犯罪问题、心理学问题、青春期问题等同时进行引导、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课、讲座。政法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学生远离暴力、远离淫秽,营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建议学校在安全方面投入必要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当今监控设备价格不断降低,已经能够进入普通学校。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这一技术设备,在必要场所进行安装。学生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后,有利于尽快查明真相,解决纠纷。也可以对不法分子起到一定威慑作用。

    总之,遏制校园伤害案件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政组织领导下,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制定一些特殊的保护政策,尤其是在学生们经常活动的地方,以及针对一些体质异常的学生,应该有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学生、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都能够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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