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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断案文化刍议
作者:韩军   发布时间:2013-01-04 11:11:48


    翻开范县的史册,笔墨最多的莫过于郑板桥。郑板桥在范县当县令5年间,以“清正廉洁的为官之道、仁爱为民的工作作风”受到当地百姓的称赞。郑板桥给范县留下最为突出财富是他的“廉、仁、智、直”断案文化思想,对当地的司法建设具有指导意义,是一份珍贵的思想遗产。

    清正廉洁的为官之道

    郑板桥为官生涯中蕴含着深厚的廉政文化基础,形成了许多具有深邃哲理的“廉论”,对廉政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郑板桥辞官故里之后行40里水路到中堡拜访好友李鱓,郑板桥一边喝酒一边品尝着鲫鱼鲜汤,突然诗兴大发,留下一首诗:“作宦山东十一年,不知湖上鲫鱼鲜。今宵尝得君家味,一勺清汤胜万钱”的名作。从诗中我们依稀可以看到郑板桥在做知县十几年期间,没吃过清炖鲫鱼的清贫生活场景。正如清朝雍正时期重臣赵申乔所倡议:“官清,非仅不名一钱也,须兼廉明二义。廉者,一尘不染;明者,一毫不蔽。兼之,斯可谓清,若惟一介不取,而处事糊涂,人将安赖”的廉者形象。

    廉政要求从政者“正其身”,奉行“义士不欺心,廉士不妄取,以财为草,以身为宝”,而不能见利忘义;要有所取有所不取,如果“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要“上开公利而塞私门,以致民力,私劳不显于国,私门不请于君,若此而功臣劝,则上令行而荒草辟,淫民止而奸无萌”。“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西汉文学家刘向说:“义士不欺心,廉士不妄取。以财为草,以身为宝。”唯其如此,从政者才能清政廉明、名利双收。

    从郑板桥“心清水浊、山矮人高”的对联中可以看出,他认为做官的首要任务是强化廉洁思想,认同和接受公正廉洁的司法价值理念,并将其内化为一种孜孜追求的精神信仰。同时,郑板桥视私欲为万恶之源,把过分贪欲当成犯罪的根本诱因,告诫人们要淡泊名利,节制物欲,追求纯真的人性和有价值的人生。人的行动是由动机决定的,私欲的膨胀必然导致腐败。因此,要廉政,首先就要加强道德修养,节制官员的欲望。

    郑板桥在《赠高邮傅明府并示王君廷减木》中歌颂历史上的清官“安人龚渤海,执法况青天”,高度赞扬了明察秋毫、执法如山的官员榜样。龚渤海是汉渤海太守龚遂,其政绩见《汉书·循吏传》序曰:“龚遂所居民富,所去民思,生有荣号,死见奉祀,此廪廪庶几德让君子之遗风矣。”况青天是明苏州知府况钟,其政绩见《明史·况钟传》,赞曰:况钟能于其职。展示出郑板桥以廉洁为标尺来衡量自己的为官之道,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清正为官的思想和崇尚廉士的情节。

    仁爱为民的工作作风

    在司法活动中,郑板桥把儒家“仁”发展为“惠民、民本、平等、爱人”等思想。《孟子·尽心上》:“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熟读《四书》的郑板桥,自幼牢记在心,他在《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中从正反两面发挥了孟子“泽加于民”的思想。通过兴华修建范仲淹祠“使后之登斯堂者,景先哲之高风、以励壮志”的用意可以看出,在郑板桥惠民思想中,直接受到范仲淹在兴化政绩的影响,并对惠民措施不断完善。郑板桥在范县做县令期间,更是将其“惠民”思想融入到工作中,他来到范县三个月就走遍了全县村村庄庄、大小集镇、河流滩岗,看地形、查税路,了解民情,与现代法官走访当事人、巡回开庭等措施有异曲同工之妙。官家史书《兴化县志》对他评价说:“知范县,爱民如子。”

    从“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可以看到,郑板桥情系百姓的情怀。他在潍县做县令时,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救灾、抗灾措施,《清史列传和《重修兴化县志》等都有夸赞正是郑板桥这种关心民间疾苦的行为获得了百姓的信任,得到了历史的肯定。清朝官员叶衍兰等在《清代学者像传》评价郑板桥时说:“去官日,百姓痛哭遮留,家家画像以祀。”

    郑板桥主张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他在家书《雍正十年杭州韬光庵中寄舍弟墨》中就讲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否则他不会有除恶邪、碰蛮横、明察暗访、秉持正义气魄,也不会有无一积牍、无一冤民的史载功绩。在日常生活中,他对仆从的孩子也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平等对待。他在《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中写道:“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苟非仁人君子,是想不到、更说不出的。

    郑板桥在《潍安舟中寄舍弟墨》中提出“爱人”的主张。他称赞苏东坡“觉得世上没有不好的人,最是他好处”,承认自己一生“漫骂无礼”是不好的。他爱骂人,但并非是读书人就骂,而只是骂那些自命不凡、墨守成规的人。其实,他对于别人“有一才一技之长,一行一言之美,未尝不啧啧称道”。每当他知道别人有困难时,往往是慷慨解囊,“橐中数千金,随手散尽,爱人故也。”他曾慷慨资助家境贫寒、勤学不辍的读书人(韩梦周),有的还在学业上加以悉心指导(韩镐);为一个不能如愿在居地范县应考的四川籍书生(李生)指导书画;劝化天资聪颖,但生性嗜赌的贡生(胥伦彝),并举荐他为某县的书院山长。板桥觉得帮助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关爱与帮助。

    睿智高明的断案艺术

    在注重品德修养的前提下,板桥劝勉其弟,读书做学问要独立思考、勤奋用功、精益求精。正是因为他善于思考,不死搬硬套,所以在审理各类案件的时候断案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他认为读书可以增添个人的气质,使内在的品行通过肢体外露出来,同时,读书可以培养人不屈不挠、坚韧不拔的意志和顶天立地的气概。这对当代司法活动很有启发,判决就是让当事人明白该干什么、为什么这么干就行了,没有必要艰涩难懂的引经据典,让当事人一头雾水。通过“为善无不报;读书当及时”和“民于顺处皆成子,官到闲时更读书”的对联我们可以看到他之所以才思敏锐、断案高超是与他坚持学习看书分不开的。当今法官应对层出不穷的新型案件和复杂多变的证据材料,也只有时时刻刻的学习充电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学习,是使人变聪慧的有效途径,然而,学习的方法因人而异,学习的形式数以万计,当代的法官学习是使其适应新时期工作需求的必然道路。

    郑板桥“能糊涂方为智者,肯吃亏不是痴人”的名言至今仍被奉为为人处世的大智慧。“聪明难,糊涂难,由聪明而转入糊涂更难。放一着,退一步,当下心安,非图后来福报也”。这是郑板桥对“难得糊涂”的解释了。这里的“模糊”是大智慧的表现。“吃亏是福”当属郑板桥的另一种处世哲学。做人要能吃亏,过于计较,得失心太重,反而会丢掉应有的幸福。“吃亏”不光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睿智。真正有智慧的人,不在乎“装傻充愚”的表面性吃亏,而是看重实质性的“福利”!表面上看是让步的一方吃亏,其实何尝不是获取共识与下一轮利益合作的开始?“吃亏”是让利的表面,“是福”是在让利的里面与内容。不是什么事情都是非你不可,非我不可,非他不可,做人做事也一样。低调平和即是一个人的本色,也是一个人的本分。心淡下来,很多事情都会游刃有余。

    耿介刚直的人格品行

    前人对郑板桥的一生有“三绝诗书画,一官归去来”的评价,此句肯定了郑板桥的品格直白白体现在诗作中。他新官上任伊始写下《悍吏》:“县官编丁著图甲,悍吏入村捉鹅鸭。县官养老赐帛肉,悍吏沿村括稻谷。豺狼到处无虚过,不断人喉抉人目。”在郑板桥的笔下,悍吏竟是步履所过寸草不生、人畜皆亡十恶不赦的强盗,可见其厌恨程度。在《逃荒行》中他写大荒之年百姓逃荒之苦之惨,令人不忍卒读,撕心裂肺。他在《思归行》中揭露腐朽官僚们借赈灾之名行贪污之实,大发国难财。从这些诗中,读者可能会吃惊的发现,一个封建社会的小官吏凭借自己耿介刚直的品格批判号称“盛世”的社会现实,把封建官吏的暴虐横行、草菅人命、欺压百姓的丑恶行径揭露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

    郑板桥的刚直还体现在他决不与一般庸碌的封建士大夫同流合污。在他《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中,对“世上连阡越陌,数百顷有余者”的土地掠夺、兼并现象,表达了他无可奈何,无法改变这一不合理的现实,但他坚持自己的经济原则、政治立场。“他自做他家事,我自做我家事,世道盛则一德尊王,风俗偷则不同为恶”,并将此规定为“板桥之家法”。郑板桥还告诫其弟不得多置田产以夺贫穷农人之土地,更多要为无地少地的贫穷百姓着想。他宁可守着一百亩地的小小产业,招一家佃户,主客平等对待,耕读为家,怡然自得。当代法官面对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更多的诱惑围绕在法官们的周围,如何出淤泥而不染?郑板桥给我们的启示是坚守自己的原则,事实也证明,坚固的原则信仰和高尚的品性是糖衣炮弹打不倒的堡垒。

    郑板桥是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他没有也不可能冲破儒家思想的束缚,但他在断案中体现的“廉、仁、智、直”文化值得当代司法工作者研究探索。对于他所持有的封建社会道德原则,理当坚决摒弃,而他的一些思想与行为,无疑具有可借鉴的现实价值。

    (作者单位: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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