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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昌县检察院"三联系"做好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作者:高飞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1-06 11:01:09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检察院2012年以来根据《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扩充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量增加,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先后深入乡镇派出所和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掌握各乡镇社区矫正人员分布,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工作起到良好效果。

    加强与乡镇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广昌县检察院在了解监外执行职能的衔接和过渡情况的同时,及时听取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强调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者进行监管教育的同时,要求有关派出所要积极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明确职能分离不是完全脱手,工作脱手不是甩手不管。

    同时,加强与乡镇司法所的沟通联系,广昌县检察院既了解监外执行职能的衔接和过渡情况,又在核实监外执行人员和社区矫正人数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当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在与司法所人员的交谈中,重点要求要积极防止脱管和漏管现象,预防和避免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

    加强与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座谈和交流,了解他们在社区矫正中的表现和日常活动情况,同时听取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感受。在重申要求遵守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的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的同时,希望他们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远离犯罪。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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