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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改名父亲拒付抚养费 法官解开父女心结
发布时间:2013-01-09 09:11:46


     本网讯(王洪亮 陈素娟)   父母离异后,一直随母亲生活的女儿因改名引发了抚养费纠纷,父女各不相让并因此对簿公堂。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法庭在受理此案后于当天进行了调解,纠纷完满化解。

    王甲今年9岁,五年前,父母协议离婚后,王甲一直跟着母亲生活,但是父母亲在离婚时,并未提及王甲的抚养费问题。王甲的母亲身患疾病,随着王甲渐渐长大,生活费、教育费等等开支越来越大,王甲的母亲已无力承担。王甲的母亲曾与父亲商量过,希望他能承担一部分抚养费,王甲的父亲没有缘由地拒绝了王甲母女俩。王甲母女万般无奈之下,才决心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抚养费的纷争。

   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樊高峰法官与王甲的父亲单独谈话后得知,王甲父亲身体状况不好,一直在当地一个小学做勤杂工,收入不多,但一直很关心王甲的生活,只是担心在王甲改名后,已另组织家庭的前妻并不会全心全意地对待王甲,所以才拒绝承担王甲的抚养费;而王甲的母亲并没有因离婚和再婚忽视对王甲的照顾,王甲品学兼优,还被第一中学录取。法官从王甲目前学习、生活状况和王甲母亲对她的悉心照顾,对王甲父亲进行劝导,消除了其心中的疑惑。王甲父亲当即表示,愿每年承担女儿的抚养费5000元,并当即给付现金3000元。在得知父亲一年的工资才10000多元时,王甲也体会到了父亲的不易与对她的关爱,感动得当场抱着父亲哭了起来。解开心结的父女俩更是连声感谢法官,不仅帮他们化解了纠纷,而且让父女俩的感情更加融洽。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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