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何徽)
2012年以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阳光执行”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以公开提效率,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执行工作公正、为民、廉洁,执行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2012这一年,该院受理执行案件327件,结案323件,结案率98.78%,案件实际执行率100%,执行金额标的到位率94.63%,成绩喜人。
该院在推进“阳光执行”工作中,主动公开执行信息,打造阳光执行流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首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和相关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执行信息,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其次,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邀请市中院领导、县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现场监督,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最后,该院还积极与新闻媒体建立有效的工作联系机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执行工作,通过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为法院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推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该院深入开展“阳光执行”活动成效显著,涉执信访案件有所下降,透明、阳光的执行方式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2013年,该院将继续响应上级法院的号召,继续深入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