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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吸毒贩毒 害人终害己
发布时间:2013-01-15 15:17:24
本网讯(何徽) 毒品的危害已人尽皆知,吸食毒品已是违法,通过贩卖毒品来以贩养吸更是错上加错。 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李易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四十多岁的被告人李易浦北县人,平时游手好闲,一事无成,染上吸毒的恶习。为了吸毒竟然干起了贩毒。 2012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易在张民达(另案处理)每次外出治病时,都在张民达家里帮曾贩卖毒品,并获得毒品吸食作为报酬。2012年8月31日9时许,被告人李易在张民达家帮曾贩卖毒品时,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当场从被告人李易身上缴获疑似毒品海洛因13小包共净重1克。经鉴定,缴获的疑似毒品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易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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