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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华检察院办理四川首例犯罪记录封存案
作者:刘德华 邓斐文   发布时间:2013-01-17 10:23:13


    1月14日,随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主办检察官在犯罪记录封条上盖上印章,17岁女生王华(化名)开设赌场罪的涉罪记录就此被封存。据悉,这是今年1月1日修改后刑诉法正式实施后,该省“未成年人轻罪档案封存”第一案。  

    17岁的攀枝花女孩王华,去年到成华区青龙乡一家赌博机店铺当服务员,为进行公开赌博的客人提供收取和赔付现金等服务。仅仅工作了6天,赌场就被公安机关捣毁。她也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移送成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中,成华区检察院综合考虑了王华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作出了微罪不起诉的决定。虽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王华的犯罪事实已经成立,犯罪记录已经生成,按照惯常程序,这份记载着“污点”的犯罪记录,将被放入王华的人事档案中,伴随她的一生。  

    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的立法精神,成华区检察院此前制定了未成年人轻罪档案封存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的,犯罪记录将被封存至未成年人刑事档案专柜,严格保密。档案封存后,检察院会向公安机关发布同步封存告知书,建议其将案底同步封存。  

   “封存犯罪记录,就意味着未成年人不需要用一生的前途来抵偿一时的‘错误’。封存的犯罪记录,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国家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将不再被打开,也不会被放入人事档案。”成华区检察院检察长苏云告诉记者。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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