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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县检察院成功启动未检案件办理程序
作者:周永生 发布时间:2013-01-17 14:22:20
为全面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规定,日前,江西省兴国县检察院成功启动未检案件办理程序,对一名涉嫌盗窃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展开社会调查,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成为修改后刑诉法正式实施后该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和提供法律援助的首例。
1月14日,该院在审查一起盗窃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凌某实施犯罪时年仅17周岁,应当适用该院出台的《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该院通过告知法定权利、询问家庭情况、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讯问等工作,确认凌某并未委托辩护人,遂函告该县司法局,要求社区矫正中心派员前往凌某居住地、所在学校对其生活、学习情况展开社会调查,并要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切实维护了凌某的合法权益。目前,凌某的社会调查及法律援助正在进行中。 据悉,该院于去年12月份已通过文件会签的形式,与该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健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惩防一体办案模式的规定,司法局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附条件不起诉相关工作,共同构建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绿色防线。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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