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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武城检察院《检察官心语》拓展不捕说理外延
作者:马泽友 张林香 发布时间:2013-01-17 15:33:16
“宋某某,我是承办你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的检察官。我想,在看守所羁押的这段日子,将成为你人生最难忘的一段经历,因为你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东西——自由。这一结果对你来说是必然的,因为你明知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仍然为之,以致造成他人车毁人亡的事实,你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每个人都会犯错,贵在知错能改。希望你能汲取这次的教训,振作起来,积极面对今后的人生,懂法守法,你将生活的很幸福。我相信,你会的!”
为帮助、教育犯罪嫌疑人,山东省武城县检察院对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在向公安机关送达《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的同时,附上一份《检察官心语》,委托公安机关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不批准逮捕决定时,将《检察官心语》送达给犯罪嫌疑人。 《检察官心语》由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根据案件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制作,主要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罪名及犯罪的构成要件,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因不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后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违反规定后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分析了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原因和应汲取的教训等。《检察官心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不仅向犯罪嫌疑人宣传了法律知识,而且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使其真正做到认罪、悔罪,避免再次犯罪,这一做法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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