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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安县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促规范执法
作者:戴丽玲   发布时间:2013-01-17 15:40:52


    日前,江西省乐安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批准设立,为该院正股级内设机构,设主任职数1名,人员编制在该院现有编制中调剂安排。

    案件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案件受理、分流, 为案件流转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履行对办案流程管理,涉案款物、法律文书的监管,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统计分析及综合考评等职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管理和全程、动态监督,有效促进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为积极稳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和市院关于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该院检察长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案件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案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使案件管理办公室顺利获得县编办批准,落实了组织、机构、人员,并正式开始办公。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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