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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费县检察院3年办结涉检信访案件58件
作者:贾富彬 王守兵 李雪莹   发布时间:2013-01-18 09:51:55


    “近年来,我院在涉检信访工作中,按照“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要求,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加强机制建设,强化结合,不断提高接访处访息访水平。2010年以来,办结涉检信访案件58件,其中3年以上信访缠案4件,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三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山东省费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李雪莹对记者说。

    据介绍,山东费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检信访化解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对重大、疑难、久诉不息的案件,实行检察长或者分管检察长包案,坚持亲自接谈,亲自督办;对上级交办案件和重大信访问题,逐个落实领导责任。2011年以来,访院领导共接待来访225人次,对18件涉检信访案件进行包案,解决实际问题15个。“工作中,我们坚持领导带案下访、巡访,由院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主动深入到农村走访、调查,与信访当事人零距离接触,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控访,变群众上访为带案下访巡访,提升处访攻坚能力”。该院副检察长卢言海对介绍说。

    同时检察院注重加强机制建设,不断夯实息诉维稳基础。一是建立动态预测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定期排查,构筑涉检上访动态预测体系。2010年以来,排查出各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158个,对39件具有群众上访苗头和倾向的案件及时采取措施,切实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机制。构建以院控申科为龙头、各乡镇司法所为支柱、各村委会为基点的县、乡(镇)、村三级涉检信访服务网络。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设立检察联络室,聘请12名司法所长、36名村干部为检察联络员。2010年以来,联络员共提供各类社会矛盾信息42条,排查、消除隐患22件,实现了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三是探索建立律师介入处理涉检信访制度,在接待、答复等环节中,主动邀请律师参与,通过采取公开听证等形式,摆事实、讲法律,通过律师以中立者的身份从法律的角度为信访人释疑解惑,消除其疑虑,避免因歧义而产生对立情绪,从而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坚持跟踪回访与巩固成果相结合,提升矛盾化解效果,对于时息时诉的信访案件,建立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在重大节假日、“两会”之前,进行跟踪回访,对已办结的上访案件,承办人要定期进行、回访,及时了解上访人的思想动态,对当事人存有疑问的案件,耐心解释和疏导。同时,对一些确家庭经济困难的上访户,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联系,为其排忧解难,消除后顾之忧,先后帮扶困难信访当事人11名,救助金额达6.8万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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