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云南鲁甸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亮剑"斩实效
作者:张玉林   发布时间:2013-01-18 14:36:19


    “看了这份调查报告,心情很不平静,《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暴露出我们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道德缺失,照此下去,怎么得了。目前,中央、省、市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很大,校长手里掌握的资金很多,望引起高度重视。”2012年3月,县委书记江先奎在看完鲁甸县检察院报送的《关于教育系统系列受贿窝窜案原因分析调查报告》后,语重心长的说。并要求检察机关加大查处和预防的力度,办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震摄犯罪,同时深入相关部门、行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9月,该院《预防年度综合报告》再次引起县委主要领导重视,县委书记江先奎批示到:“第一要加大办案力度,尤其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资金、扶贫资金、低保资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查办力度,查办一批案件;第二对已查办的案件要分原因,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从源头上预防犯罪。” 

    2012年6月至10月汛期,鲁甸发生多起洪涝灾害,致使29个村198个村民小组52600人不同程度受灾,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54户221人,需救助人口52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924.02公顷,房屋倒塌54户212间,严重受损204户963间,多条公路、沟堤、灌渠等基础设施受损。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60.6万元。该院结合防汛抗洪救灾的实际,及时抽调预防、反渎、民行、控申等部门干警,深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防汛抗洪救灾资金开展预防。

   检察干警每到一个部门,都认真听取防汛抗洪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介绍,对相关文件、依据等台帐进行了翻阅查看,并要求他们一定要用好人、花好钱、管好物,不贪、不占、不挪用,一定按规定管理使用好,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

    该院先后对近200万元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380万元的救灾款以及143万公斤救灾粮等物资进行了专项预防;同时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将对新的救灾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适时预防。针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措施和手段上存在的隐患,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受到县委充分肯定。

   “县委主要领导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要求,一定要认真学习,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要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向人民汇报……”鲁甸县检察院检察长罗宏文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严厉的说。

    该院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预防、反贪、反渎等工作,并要求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打防的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大环境;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型行业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继续抓好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2年,该院查办了涉及民生领域的7件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先后深入全县每个乡镇及交通、卫生、农业、民政、水利、财政等多家部门开展预防警示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达43000余人;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8份,立项开展预防9件,开展预防调研6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86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