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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获得好评
作者:梁民权 李绍荣   发布时间:2013-01-18 15:15:18


    2012年,福建省沙县检察院检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福建省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严格遵守检委会办会程序,规范检委会会议材料,注重提升检委会委员议事、议案能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据了解,该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委会工作,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该院全面修订了《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实行例会制,规范了检委会议案的提请、审查、讨论决定、记录签名、会议纪要制作、决定事项执行督办及会议材料归档等程序。强化检委会秘书处对提请检委会研究的事项、案件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审查,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督促检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以提高检委会的运行效率。

    沙县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不断促进检委会议事水平的提高,根据《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建立检委会学习制度,制定检委会学习计划,针对去年《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修改,实施在即的需要,及时收集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新领域法律问题资料提供给检委会委员,并发布在该院内部网中供检委会委员和干警学习研究。

    据悉,2012年以来,该院检察委员会共召开检委会18次,讨论案件21件56人,研究讨论决定事项20项,通过文件14份,通过制度6项,进行专项4项;发表法律咨询意见21份,与提请部门意见不同的2份咨询意见被检委会采纳;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6次,该院检委会秘书处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受到了三明市检察院业务部门的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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