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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县检察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显成效
作者:赖人忠 王久松   发布时间:2013-01-21 10:33:02


    日前,江西省赣县阳埠乡大龙村村民陈良明从该县检察院检察长方立春手中接过2000元救助金,激动得泣不成声,哽咽着连声说“谢谢”。这是江西省赣县检察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陈良明是江西省赣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刑事被害人。2012年10月,犯罪嫌疑人余长伦因琐事而产生打死陈良明的主观故意,遂用锄头朝陈良明头部连续击打,以为陈良明已死亡便离开现场,造成陈良明轻伤甲级。余长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陈良明受伤后,一家人生活陷入了困境。

    为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生建设,连日来,江西省赣县检察院对包括陈良明在内的5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实施了司法救助,检察长方立春带领控申、公诉部门干警上门为他们共发放救助资金一万元,并给予精神抚慰,鼓励他们坚定信心,树立勇气,度过难关。2011年以来,该院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民政、财政等部门联系协调,针对个案情况,采取经济救助、司法救助、协调救助、精神疏导等多种方式,累计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5件,协调提供救助资金52万余元。

    “一些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因遭受犯罪行为而家境困难,容易导致他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司法机关不满,乃至仇视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于消除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要及时总结,不断完善,推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良性发展。”方立春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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