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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黎川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打造阳光检务
作者:平林飞 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1-21 13:49:24
2012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检察院加强队伍建设,促进规范执法,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该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共报告全面工作5次,报告专项工作3次。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公诉检察工作、反渎职侵权工作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认真办理人大转交办案件2件,均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5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6次,收集到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15条。 同时,该院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编辑13期《检察简报》及《检察情况反映》寄送代表委员。 该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开门评检”等活动25次,吸收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质量检查活动4次,邀请高校专家、律师、基层群众参与案件论证会2次。及时了解网民意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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