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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男子深夜醉酒强奸女子获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3-01-22 08:36:31
本网讯(易晓霞)
广西浦北县平睦镇一男子石康深夜喝醉酒回家,居然把刚下班的被害人梁薇欣强拉回家实行强奸。2013年1月21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石康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2012年9月25日凌晨,被告人石康和朋友喝酒后回家途中经过浦北县平睦镇平睦街时,恰好遇到独自下班回家的梁薇欣。被告人石康不听朋友的劝阻,强行将梁薇欣拉回自己家中,不顾梁薇欣的反抗,强行奸淫了梁薇欣。梁回家后马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当天早上10时许,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石康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且对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赔偿给被害人经济损失4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康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石康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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