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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淮阳:民行工作步入多元化监督"快轨道"
作者:张然 许元用   发布时间:2013-01-28 13:45:16


    “检察官化解俺两家的纠纷,这事一辈子也不会忘呀!”说着,何梅(化名)便在案件回访表填写“满意”俩字。这是1月25日河南省淮阳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苗黎东回访去年12月中旬化解一起民事矛盾纠纷案的镜头。

    去年8月,何梅与刘志军(化名)由网友到网恋,同年10月结婚。然而,“闪婚”后,俩人才知道性格不合,感情错位。为此,去年12月上旬俩人判决离婚。12月中旬,何梅因担心刘志军索要一万余元的彩礼钱而实施报复,她悄悄来到该院正好碰到干警苗黎东。依照院规定“首接负责制”,苗黎东接访了小何。后经多次协商,12月20日,小何退还了小刘7000元的彩礼钱。

    这只是该院近年来坚持“监督多渠道、调解全程化”机制化解众多民行案件之一。据该院检察长严新爱讲,只有把公正执法作为第一追求,把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作为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的硬指标,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支持群众,就就把事办好。

    落实监督多渠道,该院先后聘请10多名法律人士作为检察机关的法律咨询员及检察联络员,让他们为检察院提供案源,请他们帮助化解一些棘手的民行案件。

    落实调解全程化,该院把调解贯穿到检察机关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抗诉前。总结出“平等协商、换位思考、弱化对抗、法情并用”等调解方法,取得了“被告人服法愿赔、受害人得赔息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较为复杂的民行案件,该院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部分群众代表参与公开听证调解。

    该院具体操作时还树立“检调并重、调解优先、保护弱者”的柔性执法理念,做到以心换心为当事人办实事,用良好形象赢得和解主动权。刘志军拿到彩礼钱后,发短信感谢检察官称:“过去不知道检察机关是干啥的,通过这件事让俺更多的了解到检察院就是老百性的保护神。”何梅讲:“俺不能正常休息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这多亏有检察官的大力相助。”

    针对经济困难当事人,该院与司法部门协调减免诉讼费或给予司法救助。去年,该院为特困当事人协调减免诉讼费3万余元,协调司法救助困难当事人资金近2万余元。仅去年一年,该院就受理民行案件15件,其中调解9件,抗诉6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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