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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杀人朋友逃脱隐匿 男子自首获刑
发布时间:2013-01-29 09:25:37
本网讯(秦小燕 黄建淮)
广西浦北县小江镇的张乃林在明知朋友林敏易杀人犯罪的情况下,还要千方百计的帮助其逃脱,隐匿罪证,结果皆身陷囹圄,咽下了自己犯下的人生苦酒。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犯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张乃林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13年1月3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张乃林和林敏易(另案处理)骑摩托车经过安石镇禁山村委会黄垌根山塘时,因被害人李初民怀疑两人曾偷过山塘的狗而与两人发生口角并与林敏易打斗。打斗中,林敏易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尖刀捅中陈仍昭的肩部,致陈仍昭肩部腋动脉断裂大出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被告人张乃林骑摩托车搭载林敏易逃离现场,并为林敏易将作案工具藏匿于刘家屋后背的龙眼树下。 2013年1月4日,被告人张乃林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乃林明知是犯罪的人仍帮助其逃匿,隐匿罪证,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包庇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乃林犯包庇罪成立,该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乃林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了判决。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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