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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少女夜间问路遭“热心路人”性侵害
发布时间:2013-01-29 09:54:12


     本网讯(张智芳 王菁)   2012年9月,正是学生们入学的季节,万年师范中学一女学生因刚入学不久,夜间出校迷路,遇“热心路人”指路,却遭遇强奸。2013年1月28日,万年县人民法院在第二审判庭依法不公开审理了这起幼女被强奸一案,开庭过程中,被告人后悔不已,主动向被害人赔偿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向被害人及其家人表示道歉,后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汪国清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20日21时许,被告人汪国清骑电动车遇到被害人方某(女,1998年12月28日出生,案发时未满14周岁)问路,见方某单独一人,就主动要求送其回去。在回去路上,被告人汪国清问了方某的年纪、身份等,方某便一一告知,被告人汪国清觉得万某是外地人,且这么单纯,就动了邪念。于是到了目的地后,不让万某下车,说玩下再走。万某大声呼叫,汪国清马上用手掐着其的脖子、捂住其的嘴巴,大声恐吓其不要吵。万某被汪国清恐吓之后就不敢反抗,汪国清就拉着万某到附近一条长凳子边,对其实施了强奸。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国清违背女性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奸淫幼女,鉴于其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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