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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书女错嫁混混男 夫成杀人嫌犯妻无奈诉离
发布时间:2013-01-30 09:21:53


     本网讯(汪锦修)   一女饱读十多年圣贤书,却因眼缘不佳,收获一段错误的姻缘。2013年1月15日,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原告万珍和被告秦辉离婚,并判决他们共同生育的女儿由原告抚养长大。

    原告万珍,大学本科文凭,是一名乡村教师,模样甜美,身材高挑,很吸引青春男孩的目光。被告秦辉较原告万珍年长三岁,身材高大结实,是一名俊小伙。只因结交了一群不省油的玩伴,秦辉虽聪明英俊,却早早辍学,且沾染了喜好打斗的恶习,常惹事端。

    2000年10月,经过媒人介绍,万珍与秦辉相识,因为秦辉较好的外在条件,让并不了解其底细的万珍一见钟情,不久开始同居。2001年元月20日二人登记结婚,2001年8月他们的女儿便降生。遗憾的是,女儿的到来,只给万珍和女儿带来短暂的安宁。不久,秦辉贪玩不安分的习性暴露无遗,除了晚上睡觉,白天偶尔打摩的外,大部分时间与他的一群酒友赌朋混在一起,还时不时整出点破皮出血的事儿,不但秦辉的父母依然担忧着,又加上了妻子的一份担忧。

    万珍毕竟是知识女性,她见丈夫无法摆脱对朋友的依赖,为了维持家庭的稳定,经过深思熟虑,积极联系,2006年,她选择辞职去沿海某市教书,并带丈夫秦辉一同前往,还帮丈夫找了力所能及的工作。可是,好景不长,秦辉因为游手好闲惯了,不但一事不成,而且根本不愿工作,短短三个月,找了四份工作,四次都被老板辞退。不仅如此,秦辉在打工地很快便与一些混混只混得很熟,打得火热,再一次陷入整日沉湎于打牌赌博当中,好斗的恶习也丝毫未改。在打工地仅仅一年多时间,就因为赌博、打架斗殴,三次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大概是混得实在是连秦辉自己都不满意,他心里憋闷得慌,凡秦辉犯一次事,万珍的极力相劝,却最后都要演变成以万珍挨打而结束。即便如此,万珍仍不死心,她带着丈夫数度改变工作地点,期望丈夫摆脱那些混混朋友,重新振作。然而,令人痛心的是,秦辉不知悔改,任凭万珍怎样用心都不会被感动。2008年3月,伤心至极的万珍无奈选择离婚,却没想到竟又招来秦辉的一阵毒打,连六岁的女儿,见到爸爸都不敢直视。为了摆脱这种非人的生活,万珍选择了躲。2008年5月,她除父母外,没告诉任何人,悄悄地变换了工作地点,但很快被丈夫找到。但她这次忍着,当丈夫前脚刚离开,她后脚就办离职手续,逃到一个新的地方安顿下来。甚至在做了这次变换不久,为了防止在丈夫找来后不能迅速逃脱而受制,稍一稳定,她便会用心地联系下一个可能将要前往的工作地点。这样坚持一年半,找不到妻子的秦辉就纠缠并威胁岳父母,在岳父母以拼了命的姿态硬顶,并放出“要老婆你就好好改,要我们交出女儿任你打、任你骂,你就收我们两条老命吧”的狠话后,秦辉才逐渐减少了对岳父母的纠缠。正是改换工作地点多,“保密”工作到家,万珍总算基本摆脱了秦辉的纠缠,得以过上了一年多平静但寄托对女儿无限思念的生活。

    2011年7月27日,暴躁好斗的秦辉因为素来以久的矛盾,与一群朋友再次与他人产生过节,最后,竟在打斗中将对方杀手,成为杀人嫌疑犯而受到公安机关通缉。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万珍与被告秦辉夫妻感情婚后虽然尚可,但因被告性情粗野,脾气暴躁,多次对妻子动粗,致使夫妻感情陷入危机。特别是被告秦辉成为杀人嫌犯,一直潜逃,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导致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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