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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为海南“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3-01-31 10:00:06


    “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运用省委巡视和最高法院司法巡查成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海南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1月29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赢得了省人大代表的好评。

    亮点一:

    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8589件,审执结296179件。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各级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5507件,判处罪犯39610人;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2739件,标的773.13亿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案件7546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45020件,执结44133件,执结率98.03%,,执结标的额237.35亿元;加强涉诉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全省法院处理的涉诉信访从上一个五年的189324件次下降到91027件次。

    亮点二:

    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海南改革发展大局

    五年来,省高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坚持能动司法,主动研判形势,加强司法应对,指导全省各级法院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大局服务。

    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需要,先后出台了《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工作意见》、《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指导意见》、《审理农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指导意见》等司法政策文件;共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3份,其中省高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海南海洋渔业、港航业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的系列司法建议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十大司法建议”。

    亮点三:

    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落实司法便民措施。调研出台了《海南法院司法为民30条措施》、《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办法》、《人民法庭速裁速调办法》、人民法庭代刷卡交费制度等多项司法为民举措;落实司法公开。

    推行量刑规范化、民事证据公开确证、申诉复查、执行异议复议和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听证、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法院开放日”等举措,提高司法透明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五年来,依法对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1617.57万元。全省法院普遍设立了司法救助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信访群众发放司法救助款1904.88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亮点四: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依法促进社会建设

    推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司法保障和引导,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非诉调解组织,加强对非诉调解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的网络对接、职业指导,推动“大调解”机制和格局的完善;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大力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推行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报告、法庭教育等举措,寓教于审,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共举办法律报告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2935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3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69万余人次。

    亮点五: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制度建设,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完善审判资源配置和机构设置。按照省委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原海南中院、原洋浦中院分别更名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司法资源相应调整的任务;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充分发挥试点法院先行先试作用,圆满完成了最高法院部署的量刑规范化、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规范上下级法院关系、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小额速裁等多项司法改革任务,得到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的高度肯定;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推行均衡结案;完善制度建设,实现了全员覆盖、事事有据的要求。

    亮点六: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形象

    队伍建设始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大力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性党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推行上下级法院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制度,并在5个人民法庭建立了年轻干部培训基地;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确立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健全三级法院的党组织设置,理顺了各级党组织关系。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亮点七: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人民法院工作根基

    基层建设事关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五年来,全省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197876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66.81%。各级法院紧紧抓住中央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的机遇,争取党委、政府配套支持,加快“两庭”建设步伐,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6.74亿元,新建成法院12个、人民法庭4个;开工在建或批准立项新建、扩建的法院19个(含需要扩建的6个法院)、人民法庭25个。

    亮点八:

    加强沟通联络,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五年来,省高院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司法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宪法意识,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主动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审判履职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认真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从单纯参与庭审扩展到参与听证、参与重大执行活动中。  

    八个“进一步”坚守司法公正、维护人民利益

    2013年,全省法院工作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坚守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全力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为海南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实践。二是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三是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五是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六是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七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八是进一步争取监督支持。



来源: 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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