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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
作者:姜丽媛   发布时间:2013-02-01 14:49:10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益,日前,上海松江区检察院与上海茸平社区平安服务社(以下简称茸平社)签订工作协议,双方就落实好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合适成年人制度达成共识。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在检察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针对有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愿、不能或不宜到场的实际情况,由该院未检科委托茸平社中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具有一定青少年工作经验的成年人作为“代理家长”参与诉讼,行使法定代理人职责,茸平社将予以积极配合,未检科对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该协议的签订是对接新刑诉法,落实合适成年人制度的一项具体举措。据了解,该院还通过着重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沪亲友情况,寻找与犯罪嫌疑人熟悉的合适成年人,以及邀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学校校长、辅导员担任合适成年人等举措,确保合适成年人制度落到实处,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11人,合适成年人到场率达100%。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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