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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少君:反贪战线上的小白杨
作者:骆爱初   发布时间:2013-04-23 13:59:10


江西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副科长涂少君。
    “一棵呀小白杨长在哨所旁,根儿深,干儿壮,守望着北疆”,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副科长涂少君同志就像一棵小白杨,练就着过硬的本领,扎根反腐战线上,为检察事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汗水。

    勤勉务实,练就本领好发力

    情系民生,反贪办案当先锋

    2007年11月,涂少君通过公务员考试被录取到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他深深地知道穿上检察制服,就意味着责任和风险,要切实做到为人民掌好检察权,为人民伸展公平正义。面对反贪这样一个全新的工作岗位,不仅要有一心为民、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而且还要有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因此,工作伊始,他自己花钱买来大量相关书籍和向老同志虚心学习,工作之余,积极钻研财会知识和审讯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经过不懈努力,他迅速从一名刚出校门的稚嫩大学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侦查员。几年来,他办理贪污贿赂案件3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成为科室办案最多的干警。

    情系民生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一个永恒的追求。从事反贪工作以来,涂少君始终把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自己检察工作的标准。2011年3月,涂少君在一次偶然跟朋友闲聊的过程中了解到,乡镇基层的民政所存在冒用已经死亡的优抚对象的名义领取优抚金作为小金库使用的情况,凭着对人民深厚情感和敏锐的职业感,涂少君意识到这个案件线索中间极有可能存在个人的职务犯罪行为。涂少君及时向院领导进行汇报,经院领导同意后,涂少君带领另外一名年轻干警,深入到湖口县12个乡镇场,走村入户对优抚对象死亡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一举查获了湖口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江某、优抚股副股长张某贪污优抚金大案,后经法院依法判决,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这一案件的查处,不但在全县取得了很大的影响,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而且该案的查办还得到了上级检察院和兄弟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并就该案的办理专门到湖口县检察院取经学习,为湖口县检察院争得了荣誉。

    用心钻研、助推办案规范化

    勇闯猛拼、捷报频传结硕果

    反贪办案对程序要求比较严格,在办案过程中,不但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而且还要做到程序合法。如果因为程序不合法,导致案件无法被追诉为犯罪,那么就会导致放纵犯罪,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严重后果。涂少君到反贪工作以后,结合日常反贪办案的实践发现,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案件办理程序不准确,应当装进案卷的材料经常被遗漏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涂少君通过翻阅法律书籍和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并就这个问题向同事请教,专门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做了《关于反贪办案过程中七个问题》的解析的理论讲座,对办案过程中一些模糊的环节进行了明晰,让案件的办理做到了程序合法。

    国有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同样归属于检察机关侦查,查处国有企业的贪腐份子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2011年元月,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驻县国有企业江西船用阀门厂的举报,反映该厂西北片区业务代表周某挪用了单位大笔货款,目前已经携款潜逃,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将其缉拿归案。当时已经临近春节,接到报案当天正值周末,大家都忙着在家准备过年的年货,但是案情就是命令,接到局长电话后,涂少君立马赶到单位同局长一起研究该案案情,制订下步侦查计划。为了准确了解该业务代表挪用货款的第一手资料,涂少君和反贪局长一起冒着零下十几度的严寒,奔赴西安、兰州等地寻找买方公司了解货款被挪用的情况,在取证过程中,不但要克服不适应严寒气候等一些水土不服状况,而且经常遇到买方公司不愿意提供其财务账目的情况,需要多次给买方公司做好解释工作,才能顺利取证。经过局长和涂少君的共同努力,掌握了该业务代表挪用货款的第一手资料。该案立案后又积极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等到顺利完成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追捕,已经是腊月三十。后犯罪嫌疑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该案成为湖口县人民检察院近五年以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金额最大的案件,也是被判处最重刑罚的贪污贿赂案件。

    更新理念、惩防并重显成效

    勤奋耕耘、勤谦结合育英才

    办案不是执法的根本目的,执法的目的应该在于挽救人,减少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秉承这样的执法理念,涂少君在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同时,不忘积极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参加工作以来涂少君先后到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开展职务犯罪讲座20余场,在讲座中,涂少君结合自己所办理的真实的案例,将职务犯罪对单位和个人所产生的危害一一列举出来,让听课的广大干部受到了心灵上的洗礼,也大大减少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率。

    涂少君能够注重平时工作经验的总结,能够将平时在工作中遇见的问题和好的做法形成文字。参加工作以来,涂少君共在《九江检察(季刊)》上共发表文章7篇,在《理论与现代化》(省级)、《科学教育家》(省级)、《法制与经济》(省级)上各发表文章1篇,在正义网等网站发表宣传稿件30余篇。

    几年来,涂少君凭借高尚的思想品德、精湛的办案能力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并获得了一连串的殊荣。多次被评为湖口县检察院先进个人,2009-2011年连续三年公务员考评为优秀,;2009年被评为湖口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2112年被评为湖口县“十佳政法干警”……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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