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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检察院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深挖立案监督线索
作者:廖维玉   发布时间:2013-02-01 15:39:44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无缝衔接”,广西全州县检察院自去年以来牵头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成立“两法”衔接领导工作小组,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库,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流程监控、全程跟踪、动态监督,从中挖掘有价值的立案件监督信息,取得良好实效。

    去年年初,该院就执法领域存在的“执法标准宽严不一、执法信息阻塞、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割裂”等问题,由该院牵头、县政府协调,该院和国土资源、烟草、工商、水电、质检等十七家单位签署了《全州县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备案的暂行规定》,该院和该县国土资源、烟草、工商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规定》明确规定各签署的行政执法机关每月月底将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复印件移送检察院备案,由检察机关监督。并对案件线索搜集、司法移送、联合执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磋商,达成了共识。

    随着该县“两法衔接”信息库使用,实现了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之间执法、信息的畅通无阻,实现了“两法”的对接,该院还通过定期举办“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加强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交流与协作, 探讨解决“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此举增进了行政执法机关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理解,主动接受法律监督。

    据悉,该院在借助行政执法信息库,通过共享平台发掘立案监督线索。由侦查监督科的办案人员翻阅行政执法案件卷宗,从中发现有价值的刑事立案监督信息。2012年10月,广西黄沙河镇蒋某在自家用简陋的制烟设备生产劣质卷烟,销往湖南、广西部分农村的商店,烟草部门对蒋某的制烟点进行了取缔并予以行政处罚。该院通过审查行政执法信息库的信息,发现该案的的涉案案值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于是经研判和审查后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

    据悉,自该院开展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库以来,发现立案监督线索8条,经研判和审查后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4人,实现了立案监督工作的全覆盖。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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