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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检察院发倡议书促干警厉行节约
发布时间:2013-02-01 15:57:07


    2月1日,山东省宁津县检察院向全院干警发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倡议书,同时,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号召全员发扬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粒米、一秒钟(话费)、一分钱的精神,大兴勤俭节约之风。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控制财务支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据了解,该规定要求,在接待方面,严格控制标准,减少陪餐次数和陪餐人数。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在经费支出方面,推行无纸化办公、所有印发文件一律采用双面印制。提高文件质量,控制篇幅字数。严格规程操作,爱护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扫描仪等各种机器设备,减少损耗,延长使用寿命。节约用电用水,杜绝“白昼灯”,办公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减少电耗和待机能耗,养成节水习惯,避免“长流水”。杜绝使用办公电话打私人长途,控制通话时间,可打可不打的电话不打。进行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体乘车,力戒公车私用,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降低燃油消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规定特别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办公室、行装等部门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问题比较严重的科室取消年终评先评优。



来源: 高忠祥 董海徽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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