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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玉米与人起冲突 男子怒砸车撒气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2-01 15:24:32
本网讯(陈梅)
男子因收购玉米问题与他人发生冲突,不满他人与之竞争,一怒之下他竟拿越野车“撒气”,砸烂一台越野车。2013年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有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2012年8月26日10时许,被告人张有因收购玉米与潘龙琼发生冲突,便事先准备好铁棒、刀及摩托车封闭式夹盔等工具,邀集蒙树立骑摩托车搭载啊耀、小张(三人均另案处理)到平乐县源头镇平街(源头路口)将被害人潘龙琼的一辆比亚迪s6城市越野车砸烂。经鉴定,被毁坏的财物价值人民币22,555.00元。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代为赔偿了潘龙琼经济损失60,000.00元,被害人亦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有因生意竞争问题心怀不满,故意毁坏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与受害人已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得到赔偿后写出谅解书,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且被告人张有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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