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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好鼻窦炎却瞎了一只眼 医患双方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3-02-05 08:51:19


     本网讯(罗美焕 何秋艳 王明新)   俗话说:“有得必有失”,一台简单的手术让广西隆林姑娘郁芳得到了健康的鼻子,却失去了永远的光明。这可谓是得不偿失! 2013年2月4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由被告隆林县某医院给付郁芳赔偿费59854.12元。

    年轻姑娘郁芳被诊断出患有慢性鼻窦炎、鼻息肉,为了能够有个健康的身体,郁芳于2012年3月6日到隆林县某医院做了“慢性鼻窦炎、鼻息肉”手术,本以为手术后就能恢复健康,不料竟等来了噩运。术后三天,郁芳的右眼竟失明了,为此,郁芳多次与该医院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于2012年12月25日一纸诉状将该医院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虽然该医院在对郁芳的治疗过程中的诊断、治疗方案、治疗措施等正确,但在手术中操作不够规范,损伤了郁芳眶纸样板、右眼视神经及内直肌,造成郁芳术后右眼失明,即该医院对郁芳的右眼失明负主要责任。但郁芳术后未按照医方的要求半躺休息,对损害的扩大有一定的责任,应当减轻医方的责任程度。遂作出了上诉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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