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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恋情无钱亦堪忧 无奈起诉终离婚
发布时间:2013-02-05 09:56:56
本网讯(通讯员 苏俊)
2013年2月1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缺席判决原告刘仪朝与被告王小莲离婚。
原告刘仪朝已年满七十二周岁,四年前,他经人介绍与小他十八岁的被告王小莲相识,初期双方感觉都挺好,相互间关心照顾,共同生活了几个月后就一起去领了结婚证。可好景不长,被告是农村户口,没有退休金,完全靠自己与前妻所生的5个子女供养过活,除去生活开支原告能留给被告的剩余花费非常有限,被告就很不乐意,两人开始闹起了矛盾,先是小吵小闹,到后来被告动不动就回原先的家,一去就是几天甚至个把月。2011年7月份,被告说回去帮她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卖稻谷,之后再也没有回原告家,原告打电话给她不肯接听,上她家找又躲起来。无奈之下,原告于2012年10月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电话通知被告来领取应诉材料,可被告说自己与子女一起在外面打工,不肯回来领取应诉材料,也不肯委托他人代领,法院遂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送达应诉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到了开庭日期被告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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