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无端殴打外地人 糊涂少年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2-05 10:25:08


     本网讯(卢学知)   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大安乡后社屯两位未满18岁的男子覃歌和杨朝,无事生非,因对外地一男“看不顺眼”,随意对其殴打,致使该男子受伤。在殴打过程中,覃歌还撕烂男子裤袋,强行将一内装400元的钱包抢走。2013年元月27日,环江法院对两人作出判决:覃歌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杨朝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2年8月13日21时许,杨朝正在广西河池市环江县城农贸市场附近与朋友喝酒。席间,有朋友指着不远处在一旅店内住宿的河池市都安县人蒙运说,那男子很讨厌。散席后,杨朝乘着酒兴,直接走向该旅店欲意“教训”那男子。途中正好遇见覃歌,受杨朝之邀,覃歌也跟走进旅店。杨朝首先找出各种理由对蒙运百般挑衅,“责令”蒙运要烟抽、要水喝,遭到拒绝后,杨朝恼羞成怒,即挥动拳头朝头部猛烈击打。覃歌见状,也冲上去对蒙运一阵拳打脚踢。在殴打过程中,覃歌看见蒙运裤袋露出一个黑色钱包,于是不顾蒙运的反抗,强行将裤袋撕烂,将钱包抢走,两人迅速逃离现场。经查,蒙运被抢钱包内装有人民币400元以及身份证、银行卡各一张。当晚,覃歌、杨朝将所抢得的现金共同挥霍一空,然后将身份证、银行卡丢弃于野外。本案在审理期间,杨朝的亲属赔偿了蒙运400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舒婷婷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