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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制造事故假象讹人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05 16:22:20


     本网讯(蒋艳玲)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一村民唐康生不务正业,伙同他人频繁制造交通事故假象,以此为由敲诈他人钱财,全州法院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处以唐康生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月1晚上8时许,被告人唐康生伙同唐临峰、唐树林(已判刑)及“老富仔”(在逃)等人在本村委邓家大桥旁,趁货车经过时,以故意驾驶摩托车假摔制造交通事故,将车拦下要求赔偿的方式,强行向货车司机阳某某、蒋某某索要现金三千多元。

    同年11日晚上11时许,被告人唐康生伙同唐临峰、唐树林(已判刑)及“鸟仔”(在逃)等人在本乡龙田村委老村的岔路口,以同样方式向路过的货车司机艾某某敲诈二千元时,被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将其抓获。

    2011年2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唐康生在本乡石枧水库边,以同样的方式强行货车司机唐某某索要了现金六百元,后被告人将该款退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井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方法强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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