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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介绍工作为名骗10万 事后全退再罚3万
发布时间:2013-02-06 14:10:09
本网讯(通讯员 胡振艺 周志伟)
以帮他人介绍工作需要打点关系为名,收取他人10万费用,后事情败露。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人王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王伟从其朋友韩军处获悉被害人卢鹏当兵退伍回来后想托人安排工作,便萌生了以帮助卢鹏安排工作为名骗取其钱财弥补生意亏空的念头。2011年11月22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王伟将韩军、卢鹏及卢鹏的姑父等人从江西省宜春市约至南昌市某宾馆一房间内面谈。双方见面后,被告人王伟便谎称其有关系可以帮助被害人卢鹏安排到其虚构的“南昌市监狱局”做事业编制民警,但需10万元人民币费用打点关系。被害人卢鹏信以为真,当即通过银行将10万元人民币汇入被告人卢鹏指定的中国银行借记卡账户内,被告人王伟遂出具收到10万元的收条一张。被告人王伟收到上述10万元后将其中7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余款被其挥霍。 2012年3月12日,被告人王伟被卢鹏等人扭送公安机关。被告人王伟归案后对所犯罪行予以了如实供述,并陆续退赔了被害人卢鹏全部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卢鹏并书面出具了谅解书。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达人民币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伟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并已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卢鹏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悔罪表现,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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