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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接线机盗打电话充Q币1.5万余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07 10:37:33
本网讯(史少华)
2013年2月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炎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1年8月份,被告人赵炎杰受同学任瑞(已判刑)邀请从广东惠州来到江西萍乡与任瑞会合,并从任瑞处学会了用接线机在电信公司的交接箱上盗打电话充值Q币的方法。2011年8月17日至9月21日期间,被告人赵炎杰伙同任瑞等5人在江西省新余市、萍乡市、樟树市、丰城市等地利用接线机盗打电话,为多个QQ帐号充值Q币,共计充值15000余元。2012年4月18日,被告人赵炎杰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政认为,被告人赵炎杰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盗接通信线路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赵炎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应当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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