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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办案思维
作者:赵新梅 发布时间:2013-02-07 10:15:19
法官的法律思维要求法官具备一套系统的法律知识、高度专业和成熟的法律适用技能,并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处理社会纠纷的逻辑思维能力。法官的法律思维在实践办案中不可或缺,但是有时候在实践中又不是全部需要法律思维,有时候需要另外一种非同寻常的诀窍、经验以及“聪明才干”,而这其中离不开法官的办案思维。
法官的办案思维中包含了法官的法律思维,但又不仅限于此。偶尔与同事讨论到一个事关法律似乎又不关法律的事。离婚案件中女孩一般判给谁抚养比较合适。按照法律的原意是有利于未成年的健康成长,更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抛开抚养能力不说,我提到女孩一般应该判给母亲抚养,因为性别特征差异的关系,女孩跟着母亲好照顾、好沟通一些,很多生活上的事情可以咨询、提醒。一位同事坚决反对,她坚持认为女孩判给父亲抚养更好些,她指出继父强奸继女的事情时有发生,判给父亲就没这方面的顾虑。经过讨论,终究没有达成什么一致意见。这两种判法,就法律上来说都没有问题,也说不上哪种结果更好。不能苛求法官在当下考虑到以后事情发展的方向,法律只能解决当下的纠纷,预知未来恶果并加以防范是法律一方面的职能,但就这个问题而言,法律没法考虑周全。这似乎只关系到另外一个问题——法官的办案思维。 法官办案思维的不同可能导致法官看问题角度不同,考虑的角度不同自然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很多基层法官可能都认同这种说法,基层很多纠纷的处理与法官的办案思维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有人认为业务素质好,就能够更好地处理纠纷。在我看来,并不尽然。有的法官业务素质一般,但是看问题角度全面、透彻,对于一般问题的处理有时候甚至比业务素质好的法官更能将矛盾化解,且不留后患。什么样的办案思维是一种正确的法官办案思维。其实没有定论,世事难料,法律又具有滞后性,考虑的只是当下的问题,就如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一样,仅能依据目前的状态进行判决。如果宁是要求法官将眼光放长远,考虑今后可能的一切情况,那未免有些难为法律,也难为了法官。 法官的办案思维包含的内容很多,我仅是提到一个方面,即案件处理中,法官的思考角度。现实中案件纷繁复杂,法官需要的办案思维更是一种智慧,而这种智慧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道明的。 (作者单位:四川省重庆忠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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