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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割他人家罂粟被罚1000元
发布时间:2013-02-16 16:51:17
本网讯(通讯员 周勤 郭杰)
他人种植了违禁品罂粟,而被告人认为有机可乘,携带刀具、针管等器具前去割取罂粟津液。令他想不到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近日,河南省南召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靳信犯盗窃罪,判处罚金1000元。
2012年5月26日,被告人靳信携带自制筷子刀、购买的针管注射器、饮料瓶等物品,到南召县崔庄乡前河村前坡组大坪阳坡一山洼地里,盗割他人私自种植的罂粟。下午3时许,被告人靳信正在割取罂粟津液时,被南召县公安局崔庄乡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计量:靳信共盗割罂粟津液17克。经南阳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物证鉴定:靳信盗割的该罂粟津液中含有蒂巴因、可待因、那可汀、罂粟碱等成份。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靳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割他人私自种植的违禁品罂粟津液,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靳信已经着手实施盗窃犯罪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应对其从轻处罚。靳信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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