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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江:创建"检察官在身边"民生检察长效机制的体会
作者:李福江 发布时间:2013-02-17 10:49:26
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秉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以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为己任,通过检察民生服务站、巡回检察和巡回办案三种方式,把“与民同行”向“与民共进”升华和深化,打造了“检察官在身边”工作品牌,创建了“民生检察”长效机制,增强了执法公信力,提升了检察机关形象。
一、顺应形势,深刻认识检察机关“三个服务”的必要性、紧迫性 “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也是广大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践行“为民”宗旨,就是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司法诉求更高,党委政府对检察执法的要求更严,检察机关自身对执法为民的需求更大现实环境中,必须着力强化检察干警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的意识,为全县新一轮大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全力以赴促发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是检察机关的第一要务。必须清楚的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凸现的时期,随着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和经济社会的加快转型,各类矛盾问题也会不断出现。检察机关必须从战略全局来审视、谋划、推进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大格局,按照市院《关于构建检察工作“四大格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新一轮大发展的决定》和“主动参与、能动作为、联动共建”的要求,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和汝城县委、政府提出的建设“湘粤赣三省边际中心县城、湖南省边际门户县城、国际宜居生态县城”的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自觉履行第一责任,固本强基保稳定。保稳定、促和谐,是检察机关的首要责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廉洁高效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障。必须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武装头脑,转变执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群众工作观念,自觉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之中,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执法的温暖。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执法办案素能,自觉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办案中保护群众,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更加主动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回应第一信号,千方百计惠民生。现阶段,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发生了新的变化。只有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接受监督作为第一保障,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服务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并按照人民群众的意愿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才能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拥护,才能更好地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二、扎实推进,创建“检察官在身边”品牌,创新民生检察长效机制 构建以检察民生服务站和检察联络点为平台,以巡回检察为幅射,以巡回办案为依托的全履盖、立体式、网络化大服务格局,创建“检察官在身边”品牌,创新民生检察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 (一)以检察民生服务站和检察联络点为平台,建立服务基层的绿色通道。 1、以检察民生服务站为平台,建立服务基层绿色通道。科学布局,在5个乡镇、园区、社区、项目区建立检察民生服务站,深入基层一线搭建服务平台。一是统一设置标准。按照“八个一”标准设置检察民生服务站。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和重视,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3万元。从物质上保障了检察民生服务站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配强配齐工作人员。每站指派1名院党组成员为联系人,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兼任站长,选配1名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群众工作经验的干警任联络员,聘请当地司法所长或法律工作者2人分别任副站长、工作人员,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进行规范运作。制定了《检察民生服务站工作规则(试行)》、《检察民生服务站管理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科学设置《民情日志》、一表六卡和检务公开栏等,建立法制宣传、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和扶贫助困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确保民生服务站规范有序运行。 2、以巡回检察为补充,扩大服务基层工作辐射力。在建立检察民生服务站的基础上,创建了“巡回检察”,实现检察服务民生工作在基层的全覆盖。“巡回检察”以控申、民行检察业务为主,以反贪、反渎、侦监、公诉、预防等检察业务为补充,全面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申诉、控告,适时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每位院领导联系一片流动点,联合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法庭以流动巡访、法律赶集的形式,每月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2次以上的法律服务活动。制定了《巡回检察服务工作细则》、《巡回检察服务工作受案接待问题处理办法》等制度,开通检察服务热线,QQ视频访谈,将“巡回检察”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流动站人员组成、联系电话等一并制成展板,为每一名检察官精心设计并印制了检民联系卡,精心编制《阳光检务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有效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职能的了解,真正做到了“让检察贴近群众,让群众走进检察”。 3、以巡回办案为依托,提升执法办案工作社会效果。认真落实省院“一包双联”活动部署,利用下乡办案、带案下访、案件回访等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敏感案件、惠及民生民利的案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案件、侵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网络炒作案件,优先妥善办理,并做好释法说理和法制宣传工作。建立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回访反馈制度,对不捕不诉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跟踪帮教,使失足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诉人,特别是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的温暖。建议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对群众关注度高、有教育意义的典型刑事案件,在案发地现场公开审理,以案说法,以法育人,达到了办案一件,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务求实效,全面彰显检察官在身边的良好效应 一年来,我院发挥“检察官在身边”的品牌效应,密切了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了检察机关亲民、爱民、为民、护民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坚持执法为民,助推检察业务大提高。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154件225人,同比分别上升7.7%和17.8%;提起公诉184件265人,同比分别上升3.4%和6.4%。对犯罪轻微的嫌疑人依法不予批捕46人,不起诉18人,执行刑事和解77件96人,执行民事和解10件,使长达7岁之久的朱某古状告农业部门假冒种子缠访案等一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反腐败,保障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的落实。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侵权等职务犯罪案13件17人,法院已判决6件7人。立案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3件6人。在办理热水镇横瑞村梁某等4人贪污厦蓉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款窝案时,及时追缴犯罪所得,将征地补偿款如数返还给农民,《郴州电视台》天天说法栏进行了重点报道。同步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3起,立案侦查事故背后渎职案1件1人,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确保各项民生工作取得实效。督促公安机关立案6件7人,纠正漏捕漏诉10件12人、漏罪11条,提起刑事抗诉案1件,建议提起刑事抗诉案1件;与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行检察监督格局,办理提抗案3件,建议法院再审2件;向公安机关和监管场等所发出纠违通知书、检察建议书83份,建议法院撤销缓刑3人,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区矫正87人次,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53人次;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联合接访等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65人次,排查化解社会矛盾28起。 (二)实行阳光检察,促进检察形象大提升。深入开展“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生解难题”等主题活动,面对面开展工作,心贴心联系群众。今年通过检察民生服务站、巡回检察和巡回办案三种方式,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6条,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5人次,走访群众650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690余人次。帮助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实际问题19个,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7次,发放自制《阳光检务宣传手册》25000份、《“少保”法制读本》10000份,带案下访息访7件,资助困难户和贫困生551人,资助资金达10余万元。涌现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朱常春等先进典型。今年在省综治委组织的“公众安全感和队伍建设”民意测评中,我院检察官整体形象排名全省第7,较2007年的104位前移近100位,实现了五年五连升。 (三)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大发展。建立检察官在身边活动暗访督查机制、群众评议机制、考核激励机制,推动民生检察工作常态化、日常化,是检察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据了解,今年我院反渎、反贪、林检、办公室、品牌创建等10余项工作位居省市前列,被评为全市文明标兵单位。“检察官在身边”这一创新项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省院检察长龚佳禾、副检察长白贵泉,省委巡视第二组副厅级巡视专员万中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碧元,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勋爵等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检察日报》、《湖南日报》、《省院工作简报》等主流媒体纷纷对这一创新做法进行了重点报道,在全市乃至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2012年8月23日,省院检察长龚佳禾在视察我院时指出:“汝城县院近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开展了一些创造性工作,呈现了又快又好的发展趋势,非常好,“检察官在身边”就是一个典型实例,推动了班子建设、作风建设、院风院貌的全面进步”。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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