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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武城县“检察官心语”释法说理效果好
作者:马泽友 李雪平   发布时间:2013-02-17 11:41:41


    山东省武城县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不捕变更强制措施的刘某拿着《检察官心语》说:“这份‘检察官’心语,把话说到了我的心里头,我一定认真遵守取保候审规定,让检察官们放心!”

    自从实行不捕案件说理制度以来,说理的对象仅仅局限公安机关、 被害人及其家属。而山东省武城县检察院正在探索的《检察官心语》方式,将不捕说理的对象范围扩大到犯罪嫌疑人,从犯罪嫌疑人涉罪罪名、不捕理由及法律依据、因不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后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违反规定后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论证说服教育,收到普法宣传与预防再次犯罪的双重效果。

    新诉讼法对逮捕条件进一步细化、明确,并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由此带来的是不捕案件逐渐增多,很多案件尤其是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如交通肇事案件、轻伤害案件等,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认识,停留在“我赔偿了对方钱,我就没事了”的阶段,为了使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涉嫌犯罪、不捕原因有正确的理解,武城县院探索实行了《检察官心语》模式,针对个案进行法律宣传,使犯罪嫌疑人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播下“法治”的种子。

   “基于以上理由,我院对你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会依法对你变更强制措施,不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都对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们已经委托公安人员把相关条文一并交到你手上,如果违反规定,不利后果还是由你承担,所以,希望你认真遵守规定,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在看守所羁押的这段日子,将是你人生最难忘的一段经历,因为你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东西---自由。希望你能以此次犯罪为教训,做到“知法、守法”,走好以后的人生之路。在今后的生活中,如果碰到法律上的难题,可以随时和我们联系”,这是笔者截取的《检察官心语》的后半部分,检察官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对变更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一一解读,阐述后果,预防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引起不利后果发生,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文字通俗易懂,语言入情入理,在给犯罪嫌疑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的同时,表现了检察官的人文情怀。

    目前,该院已向10名犯罪嫌疑人发出《检察官心语》,无一例影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情况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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