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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鲁甸县检察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成效
作者:符志槟   发布时间:2013-02-17 15:14:05


    自2010年以来,云南省鲁甸县检察院根据市检察院和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以“立足本职比贡献、争创一流当模范、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创新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积极搭建创先争优平台,使创先争优活动既有声有色,又促进和推动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以检察业务工作为载体,以案件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办案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各项检察业务取得了突破,在2010至2012年全市执法业绩考评中,多项业务工作名列前茅。

    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近年来,鲁甸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在连续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确立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公正执法的能力和优质服务的水平,在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干警素质、精神文明和社会形象上,实现提升和突破。并于2011年底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在去年5月17日,省检察院王田海检察长和市委夜礼斌书记亲临鲁甸,为该院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省市领导对该院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以各种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化创先争优。自开展创先争优工作以来,该院紧紧围绕鲁甸开展的“树形象、下基层、进农家”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四群”教育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等专项教育活动,统筹安排、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并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学习制度,强化对干警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党建工作先后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双百党建示范点”。

    以检察系统内开展的各项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创先争优。2010年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该院还开展了全国文明接待室、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等创建活动,通过精心的组织和认真、扎实的工作,该院的创建工作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控申工作2011年初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顺利通过省检察院检查验收,2012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先进集体”。

    以朱提法学社创建既“朱提检苑”办刊为载体,开展创先争优丰富和繁荣检察文化。近年来,该院把“学习型检察院”和繁荣检察文化有机结合,并做了积极探索和创新,2010年来,该院成立“朱提法学社”,创办了《朱提检苑》内部期刊,期刊的创办成为了促进干警学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共享法学研究成果、推动学术创新的一个重要平台,对提升干警素质、展现调研成果、弘扬法治精神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目前,法学社共开展专题讲座、理论研讨、实例辩论等活动二十余次,出版《朱提检苑》期刊5期,调研文章、理论文章和宣传稿件有100余篇发表于国家级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采用,《朱提检苑》期刊受到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图书馆的高度评价。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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