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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帮工通烟囱 无意受伤“结仇”
发布时间:2013-02-17 10:47:17


     本网讯(通讯员 张雅媚)   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互相帮助使人们的距离拉近感情亲密,但就在帮助的过程中也会因为疏忽大意造成意外伤害。在多年的朋友间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义务帮工纠纷。2月16日,自知理亏的的吴美夫妻主动到云南省麻栗坡法院履行了自己的赔偿义务,五万余元的赔偿款终于落实到了王林的手中,充满波折的案件也终于划上了句号。

    家住麻栗坡县八布乡八布街的王林和吴美两家关系一直很好,两家人常常互通有无,你来我往,融洽得让人羡慕。2011年11月30日早上,吴美家的烟囱阻塞,其丈夫又外出未归,于是王林请假来到吴美家帮忙。不料在通烟囱的过程中吴美未在维修现场扶楼梯保护王林,王林也因为疏忽大意,从房顶上滑落下来,八级伤残的事故就此酿成。事故发生后,吴美和丈夫为王林支付了抢救费等必要的医疗费用。但当王林找吴美夫妻要求其承担义务帮工责任时,吴美拒绝承担,并认为王林是强词夺理,双方并不存在义务帮工关系,已支付的医疗费是朋友间的仁义表示。两家的关系就这样僵持下来,甚至到仇恨的程度。王林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至法院,要求吴美夫妻赔偿其因义务帮工受到的各项损失。

    庭审中吴美的情绪异常激动,甚至语无伦次,多次否认帮工事实,双方都气愤得四目相对。旁听群众也对吴美推卸责任的态度表示不满。庭审后,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和陈述意见,认定吴美夫妻和王林的义务帮工事实成立。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吴美夫妻应该对王林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王林在帮工中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一审判决被告吴美夫妻承担60%的责任,王林承担40%的责任。吴美夫妻表示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责任划分并无不当,于是驳回吴美夫妻的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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