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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短信交易贩毒获刑十五年
发布时间:2013-02-17 11:43:23


     本网讯(陈宝军)   因惧怕暴露犯罪形迹,采用隐蔽手段贩卖毒品难逃法网。2月16日,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光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12日8时许,宜黄县公安局在对一酒店例行检查时发现吸毒工具,经盘问吸毒者得知,一个叫黄光的外地人通过短信联系并劝说他们吸毒。在酒店和黄光的车上搜到含甲基苯丙胺的白粉97.02克。

一审法院认为,通过查获的犯罪物证及吸毒者的供述,可以认定被告人黄光贩卖甲基苯丙胺97.02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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