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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法院处理民生案件重调解
作者:王莉   发布时间:2013-02-17 13:35:27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法院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注重民生案件的审理,对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医疗社保、征地补偿等民生案件,能动司法,通过探索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使大量家庭、邻里纠纷等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既提升了调解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又赢得了民心。

     该院通过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所、妇联、各乡镇政府等部门成立诉前联调中心,整合多方力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如该院受理的被告人叶子权、张龙辉等人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中,发现在刑案的背后还隐藏着一起多年的山林权属纠纷。该纠纷是亚计山林场与木格镇盘古村、合岭村村民之间的山林权属纠纷,已经存在多年,且经过多个部门多次调处,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解决,被告人叶子权、张龙辉等人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正是因为此纠纷未能及时解决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如果只是按程序将此刑案依法判决,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起山林权属纠纷,很难防止群体性事件再次发生。所以该院启动“诉前联动调解机制”,在该院三楼会议室召开了一场案外协调会,邀请了港南区群众工作部、木格镇政府、木格镇盘古村、合岭村村委干部、港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钦贵、公诉科科长李健扉、该院刑庭庭长梁法贵一起对亚计山林场代表和木格镇盘古村、合岭村村民代表进行协商调解。各部门共同发挥基层调解工作优势,耐心细致地作双方思想工作,避免激化矛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清利害关系,双方本着自愿互让、平等互利、共同协商的基础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多年的山林权属纠纷得到了圆满调结。

    该院与区人社局联合设立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中心、与交警二大队联合设立交通事故案件调解中心,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促进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搭建司法确认平台,通过对人民调解协议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确认、网上送达,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即方便群众提高办案效率,又增强了人民调解的强制性,促进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2012年该院司法确认人民调解案件327件,涉案标的156多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开通“绿色维权通道”,对涉及赡养、扶养和家庭暴力等案件,坚持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并对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以及其他当事人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2012年该院缓减免诉讼费58万多元,确保了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2012年,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633件,同比去年上升26.82%,其中调撤1243件,调撤率为76.12%,同比去年上升17.38%,得到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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