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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远安县检察院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获赞许
作者:付家新 刘爱东 发布时间:2013-02-18 09:45:55
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的同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湖北省远安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为该县海龙建筑公司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为其挽回数万元损失。2月16日,湖北省远安县海龙建筑公司公司负责人来到该院致谢,称赞“检察院真是企业的贴心人”。
2012年3月,远安县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远安县人民检察院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公开承诺”等意见。对在远安投资经营的企业,一律实行平等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严禁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违规插手经济纠纷。依法慎用强制性措施,严厉打击砖沙石霸、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垄断市场、破坏评估拍卖秩序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为企业发展提供“直通车服务”,依法及时受理、审查处理与企业发展有关的各类案件,引导企业和企业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据悉,远安县检察院将上述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和检察服务热线,通过当地媒体公示。同时,该院检察长陈莉、党组成员分组深入湖北东圣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晶品玻璃公司、森源食用菌公司开展调研,跟踪考察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涉法涉诉问题。该院各业务科室在依法受理、审查处理与企业发展有关案件的同时,对相关企业的涉法涉诉问题明确专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举受到远安县委、县政府及企业法人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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