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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检察院注重点滴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作者:林志南 黄思佳   发布时间:2013-02-18 15:16:05


    福建龙海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干警的节约意识,注重节约措施,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悉,该院成立了建设“节约型检察院”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具体抓、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格局。建立首见报告制,即在办公场所一旦发现浪费资源的现象,干警要在第一时间向行装部门反应情况,以便及时抢修,减少损耗。

    该院也注重细节管理,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安装使用节能灯具,提倡三楼以下尽可能不搭乘电梯,减少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电耗和待机能耗,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同时,严格公务招待标准,尽量在单位食堂就餐,严格控制宴请次数、宴请标准和陪同人员。严格遵守公务用车规定,提倡非紧急性公务活动外出多人乘车,减少车内空调的使用频率,降低非行驶状态油耗。

    为确保节约型机关活动的开展,该院注重加强监督检查。由行装部门加强对各种耗能设备的巡视检查,定期进行能耗监测评估,对高耗能的设施及时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节能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督促干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将节约变成一种习惯,对违反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与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相结合,年终作为部门和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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