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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金检察院规范同步录音录像保障执法办案
作者:邹成 发布时间:2013-02-18 15:59:25
2013年,江西省瑞金市检察院切实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积极开展对接新刑诉法工作,把同步录音录像作为全院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软硬件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该院根据《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同录设备维护管理办法》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岗位职责规定》等制度,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建立了从部门申请、登记到技术部门派员、检验、归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岗位职责,细化了工作流程,同时对录音录像现场亮度、湿度、调校质量等都做了进一步规范。同时,购买了两台专业消磁柜,建立借阅登记、审核、归档制度,有效保障了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另外,该院还明确3名干警负责同步录音录像管理和操作,工作中还特别重视加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参加上级培训、观摩现场和示范操作等多种形式,促进他们专业技能的提升,为同步录音录像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据了解,该院每年都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特别注重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质量检查。2012年,该院组织市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12人次对30余场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质量、证据效果进行实证观摩检查,通过外部监督,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据悉,2013年,该院共开展同步录音录像11次,进一步规范了自侦办案行为,促使了办案人员讯问水平得到大幅提高,为锁定证据、指证犯罪、保障自侦办案执法效果提供了较好的技术保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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